《石头阅读》APP案最新消息:山东省德州乐陵市检察院胡治永检察官已经同意对缓存时间的签定,并同意本案的实际缓存时间是2021年的10月

《石头阅读》APP案最新消息


我们很高兴地向广大用户宣布,关于《石头阅读》APP的著作权案,山东省德州乐陵市检察院的胡治永检察官已同意对缓存时间进行鉴定,确定本案的实际缓存时间开始于2021年10月。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和等待,此案终于取得了重大进展。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石头阅读》APP本身并不提供内容,所有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并在醒目的位置上提供原始的链接。2021年10月起,《石头阅读》对部分小说内容进行了缓存,但这是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够了解所致。在此期间,根据公司财务数据,并未因缓存行为带来收入增长,因此无法认定为盈利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必须满足三个必要条件,缺一不可,且顺序不能颠倒,即:


1.主观上具有犯罪的动机;

2.行为上存在复制行为;

3.结果上从中获利。


胡检察官也认同这三个要件对于定罪的重要性。因此,我们有理由期待本案能够取得一个公正且有利的结论。


感谢所有用户的耐心等待与支持,我们会继续关注案件进展,并在有新的消息时第一时间与大家分享。


《石头阅读》APP团队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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